【申报通知】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通知
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和杭州市《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在我区范围内组织推荐一批具有明显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请各有关企业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3月19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区经信局数字经济科,《余杭区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表》(见附件)及《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yuhanggongxin@126.com。
联系人:范泽新,陈莺;联系方式:0571-86232920,86225696;地址:余杭区河南埭路32号区经信局610室。